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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2 10:2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吉保房辦[2008]31號
各市州、縣(市)房產(chǎn)局(建委、建設局):
按照國家發(fā)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請會(huì )同本地發(fā)改部門(mén),于7月31日前,將2009年新建廉租住房投資建設計劃上報省發(fā)改委、省建設廳,確保明年新建廉租住房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的落實(shí)。
具體申報要求參照國家發(fā)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08年4月下發(fā)的《關(guān)于請編報2008年新建廉租住房投資建設計劃的通知》(發(fā)改辦投資[2008]681號)精神和年初開(kāi)展的2008年項目申報工作要求。在上報投資建設計劃的同時(shí),請各地再次確認已上報的2009年廉租住房租賃補貼計劃,要求計劃中包含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低收入填報標準按當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40%、50%分別填報。
另當地人民政府尚未批準本地廉租住房5年建設規劃的,此次一并上報5年建設規劃及政府批準文件。對未按要求上報的,明年將不安排補助資金。
聯(lián)系人:吳麗娟、張旭東
電 話(huà):0431-82752387、82752598
傳 真:0431-82752387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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