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級消防工程師綜合能力知識點(diǎn):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考點(diǎn)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分類(lèi)
詮釋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按控制方式可分為非集中控制型系統和集中控制型系統,按應急電源的實(shí)現方式可分為自帶電源型系統和集中電源型系統。綜合以上兩種分類(lèi)方式,可以將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分為四種形式:自帶電源非集中控制型、自帶電源集中控制型、集中電源非集中控制型、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
考點(diǎn)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安裝的一般要求
詮釋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安裝的一般要求包括:
(1)消防應急燈具與供電線(xiàn)路之間不能使用插頭連接。
(2)消防應急燈具安裝后對人員正常通行不要產(chǎn)生影響,消防應急標志燈具周?chē)WC無(wú)遮擋物。
(3)帶有疏散方向指示箭頭的消防應急標志燈具在安裝時(shí)應保證箭頭指示的疏散方向與疏散方向相同。
(4)指示出口的消防應急標志燈具應固定在堅固的墻上或頂棚下,安裝方式既可以明裝,也可以嵌墻安裝。
(5)消防應急燈具在安裝時(shí)應保證燈具上的各種狀態(tài)指示燈易于觀(guān)察,試驗按鈕(開(kāi)關(guān))能被人工或遙控操作。
(6)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安裝時(shí),在正面迎向人員疏散方向,應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7)消防應急燈具吊裝時(shí)宜使用金屬吊管,吊管上端應固定在建筑物實(shí)體或構件上。
(8)作為輔助指示的蓄光型標志牌只能安裝在與標志燈具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線(xiàn)上,但不能代替標志燈具。
(9)消防應急燈具宜安裝在不燃燒墻體和不燃燒裝修材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