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政公用工程管理與實(shí)務(wù)》精華復習資料(141)
命題點(diǎn)124 橋梁工程模板、支架和拱架拆除期限的原則規定
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期限應根據結構物特點(diǎn)、模板部位和混凝土所達到的強度來(lái)決定:
?。?)非承重側模板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損壞時(shí)方可拆除,一般應在混凝土抗壓強度達到1.5 MPa時(shí)方可拆除側模板。
?。?)芯模和預留孔道內模,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其表面不發(fā)生塌陷和裂縫現象時(shí),方可拔除。
?。?)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承重模板、支架和拱架,應在混凝土強度能承受其自重力及其他可能的疊加荷載時(shí),方可拆除,當構件跨度不大于4m時(shí),在混凝土強度符合設計強度標準值的50%的要求后,方可拆除;當構件跨度大于4m時(shí),在混凝土強度符合設計強度標準值的75%的要求后,方可拆除。
如設計上對拆除承重模板、支架、拱架另有要求,應按照設計要求執行。
石拱橋的拱架卸落時(shí)間應符合下列要求:
?。?)漿砌石拱橋,須待砂漿強度達到設計要求,或如設計無(wú)要求,則須達到砂漿強度的70%。
?。?)跨徑小于10m的小拱橋,宜在拱上建筑全部完成后卸架;中等跨徑的實(shí)腹式拱,宜在護拱砌完后卸架;大跨徑空腹式拱,宜在拱上小拱橫墻砌好(未砌小拱圈)時(shí)卸架。
?。?)當需要進(jìn)行裸拱卸架時(shí),應對裸拱進(jìn)行截面強度及穩定性驗算,并采取必要的穩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