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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3 09:1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財政部臺財稅字第09504509060號令核定發(fā)布全文2點(diǎn)
一、直轄市部分:
。ㄒ唬┡_北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23%計算。
。ǘ└咝凼校阂婪课菰u定現值之18%計算。
二、直轄市以外之其它縣(市)部分:
。ㄒ唬┦校丛≥犑校阂婪课菰u定現值之13%計算。
。ǘ┛h轄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0%計算。
。ㄈ┼l鎮:依房屋評定現值之8%計算。
臺灣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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